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2026年“五一”“端午”将至,为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树新风,在节日期间进一步突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严防严治“四风”问题及政绩观偏差,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务实担当的良好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正确政绩观贯穿始终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树立“师生满意、实绩实效”的正确政绩观,坚决反对热衷于“面子工程”“数字政绩”和突击花钱等行为。各单位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前,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近期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过多方式、多途径教育提醒,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把为民造福、为校担当作为最大政绩,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二、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底线意识,坚决纠治政绩观偏差问题
各单位要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有关安排,把作风建设和政绩观建设摆在更突出位置。要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购物卡、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
(二)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会议、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或“借道”旅游,并将有关花费纳入公款报销等问题;
(三)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转嫁相关费用;
(五)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七)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八)严禁酒驾醉驾;
(九)严禁组织或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十)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其他行为。同时,要严格落实假期安全管理、值班值守、消防安全等工作要求,文明过节、平安过节、廉洁过节。
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节约、抵制浪费、崇尚实干,对典型问题将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三、坚持严的基调,加强同查同治,对政绩观偏差与“四风”问题一体纠治
校纪委将继续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通过组织走访、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开通举报电话、邮箱等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因政绩观错位导致的违规决策、虚假浮夸、敷衍塞责等问题,一律深挖彻查。各单位要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对师生举报反映的“四风”及政绩观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及时向纪检监察室报告。要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将正确政绩观融入日常管理服务,化风成俗,共同营造廉洁、务实、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举报电话:0577-86680751
举报邮箱:jw@wzut.edu.cn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pdf
中共温州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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