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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画廉正心” 清廉书画摄影作品大赛的通知 —— 第四届 "温理工清风” 廉洁教育系列活动(一)

时间:2025-03-17   来源:【纪检监察室】

为庆祝抗战胜利80周年,深入推进清廉浙江及清廉学校建设,开展好学校廉洁文化品牌建设工作,引导全校师生进一步弘扬校园廉洁文化,寓廉于教、育廉于心、予廉于行,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举办“浙纪先锋杯”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清廉书画摄影大赛建议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第四届“温理工清风”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画廉正心”清廉书画摄影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画廉正心”清廉书画摄影作品大赛

二、活动对象

全体教职工、在校学生

、活动内容

参赛对象要求

参加对象以个人名义参赛,可参选书法、绘画、摄影、剪纸、印章等作品形式的比赛。原则上要求每个学院至少报送一份作品,于4月7日前全部评比结束,优秀作品将由学校纪检监察室刊发并上报省系统。

)作品要求

1.所有作品均需参赛对象自行创作,体现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将廉洁文化与艺术形式充分融合。

2.书法类作品字体不限,内容重点为廉洁名言警句、红色家书等;绘画、摄影等其他类别作品形式不限,内容重点展示党带领人民取得抗战胜利、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浙江省域先行的伟大跃迁、浙江纪检监察发展历程和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先进人物及自然风光等。

3.建议书法、绘画、剪纸类作品规格不大于4尺整张(含4尺条幅、斗方,43开),不小于30*30cm,原件报送。摄影作品文件不小于10M,格式为.rgb.jpg,不得压缩。摄影组照请按照顺序标明。所有作品应标注:作品名称、内容出处或创作立意、创作者姓名、所在单位等,无需装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单位要将本次系列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干部师生积极参与,活动参与、活动效果等情况将作为清廉单元示范标杆评选的参考因素。

     (二)严格规范。单位在活动组织开展中,要严把政治关、质量关和公正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提交的作品不得有知识产权争议。各类作品需为原创作品,作品的版权和内容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适合公开宣传展示。作品一经提交,视为作品作者同意将该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宣传目的对作品的改编、汇编、互联网传播等)授予高校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组织单位。对于优秀作品和案例,组织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刻录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注重实效。单位要发挥活动的牵引作用,将廉洁教育与党团组织生活、校园文化活动、师生社会实践等有机结合,探索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廉洁教育机制。

      相关材料按照相关要求于202547日前发送至纪检监察室邮箱jw@wzut.edu.cn,联系人及电话:彭老师,661707;办公电话:8668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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