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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军解读“人民公仆”给人启迪和思考

时间:2017-04-19   来源:温州大学纪委
罗志军的一句“做人民满意的好公仆”,不由让我想起了《人民公仆》那首歌:有一个名称很特殊,想一想会让人受鼓舞;有一种面孔很朴素,看一眼心里很热乎;有这个名称的人一心为大家,有那种面孔的人为民谋幸福。为什么他眼里常流露出深情,因为他把咱老百姓当成亲生父母——人民公仆。
  这正像罗志军在讲话中所说的,“人民公仆”这个简洁而朴素的表述,鲜明表达了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利益观、群众观,高度概括了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仆人”和“主人”的关系定位,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我们党始终把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公仆作为自己的崇高理想和价值追求。
  然而,也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经受不住长期执政的考验,公仆意识淡化,群众观念淡漠,颠倒了主仆位置。如有的当官做老爷,高高在上,不要说主动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就是群众找上门来,也会“避让三舍”;有的热衷于讲排场、比阔气,追求票子、房子、车子,沉湎于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置群众疾苦于不顾;还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惜损害群众的利益,获取所谓的“政绩”,遭到了人民群众的唾弃;更有的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不合理、不合法的私利,以至发生贪赃枉法、索贿受贿、权钱交易、挥霍浪费、腐化堕落等腐败行为,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在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的警示教育片,披露的张杰、刘军、魏贤勤等腐败案件就是明证。
  正因如此,罗志军强调,做人民的公仆不容易,做人民满意的好公仆更不容易。一方面是因为党和国家对领导干部各方面的要求标准高、纪律严。另一方面,也是更为主要的原因,就是“公仆”手中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力,时时刻刻、事事处处都面临和经受着权力的严峻考验。去年党中央颁布的《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就明确规定了8个方面的禁止、52种不准。做不到、做不好,就会违法乱纪,由人民的“公仆”变为人民的“主人”,甚至蜕变为人民的敌人,最终被人民所抛弃,成为人民的罪人。
  在笔者看来,罗志军解读“人民公仆”,反复强调“做人民满意的好公仆”,既表明了他的工作态度和决心,也饱含着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关爱和提醒,更是珍贵的从政经验之谈,阐释了一种全新的事业观、工作观、价值观,发人深省、引人深思。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领导就是服务”。领导干部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归结为一句话就是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这既体现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又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而能否成为人民满意的好公仆,说到底是感情问题。情通则理达。感情问题解决了,才能端正对群众的态度,才能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真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所以,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时时加以思考体会,需要我们经常进行对照检查。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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