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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菲同志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17-04-19   来源:温州大学纪委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

   今年1月相继召开的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  明确了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任务。今天上午,省纪委副书记王海超、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胡坚、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分别讲话,对做好今年全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是贯彻实施全国、全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的一年。一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切实落实领导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快构建惩防体系,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进展,为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2011年,各地各高校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一手抓教育改革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教育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地、各高校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自觉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  印发任务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形式,明确责任;结合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民主测讦,多形式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对浙江海洋学院、嘉兴学院两所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巡查。宁波市教育局对4所市属高职院校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在甬高等学校反腐倡廉的工作意见》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考核。湖州市、嘉兴市教育局对市属学校(单位)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量化评估。浙江工业大学坚持在每个聘期,分三个层面、五个类别签订责任书,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落实机制。据统计,2011年仅省属高校就对500多个二级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

   (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是2011年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重点部署开展的一项工作。各地各高校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全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类指导,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级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带头接受廉政教育,带头制定防控措施。省教育纪工委先后组织召开了全省本科高校、全省高职高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会,加强对高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各地、各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呈现不少亮点,如杭州市教育局围绕人事、基建、招生、审批等八个重要环节,选择了80个重要风险点进行具体描述,编写了《教育系统岗位廉政教案》,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要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通过“两上两下”,全面排查廉政风险,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三个方面落实防控措施;  浙江中医药大学通过建立廉政风险电子档案库、分类监控廉政风险点及实时更新防控措施,初步建立了以“动态查找风险、预警防控风险、制度化解风险”为主要内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据统计,仅全省22所省部属高校共有1 3000多名党员干部参与廉政风险排查,共查找廉政风险点近15000个,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近1800份,制定防控措施11000多条,开展廉政风险教育200多场次,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500多个。

   (三)纠风治乱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地针对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攻坚克难,取得重要进展。一是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治理力度。2011年底,省教育厅会同省纠风办等部门印发了《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温州市印发相关文件,  明确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使择校比例逐年下降;  台州市将“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度”列入对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以促进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为突破口,加强择校问题的治理。二是加大对教师有偿家教行为的治理力度。一些市教育局制定了治理有偿家教的有关文件,规范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金华市对学校及教师违规办班、有偿家教问题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绍兴市建立了有偿家教举报档案,发现有偿家教行为的,五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资格。三是加大对各类违规收费行为的治理力度。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通过与所属各级各类学校签订《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健全教育收费治理责任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2011年全省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类收费检查组420余个,检查大中小学校4200余所,查处违规收费65.77万,追究责任人5人。对20个县(市、区)义务教育经费和中职国家助学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在全省范围开展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专项审计检查。四是全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截止去年6月底,全省109所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全部进行了清  理规范,其中58所学校转为公办,44所转为民办,7所停办。

   (四)风清气正校园氛围逐步形成。各地各高校坚持以优化教书育人环境为着眼点,  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不断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一是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省教育厅在机关和直属单位部署开展了以“深入基层、走进学校、亲近师生、服务社会”为主题的作风建设系列活动。各地各高校把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切入点,通过专题辅导报告、开辟廉政专栏、印发廉政台历、发送廉政短信、参观反腐倡廉书画摄影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廉政教育。二是积极推进依法民主治校。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了《浙江省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浙江省高校党务公开目录(试行)》各地各高校以推行党务公开、深化校务公开为抓手,着力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工作。有的地方和高校制定了中小学校党务公开实施细则和党务公开目录,有的地方还通过召开党务公开工作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继续在高校推动二级学院党组织负责人“公推直选”工作,有8所高校的“公推直选’’工作覆盖到了所有二级院(系)。三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各地普遍开展了新一轮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的培育和创建工作。不少高校开展了“廉政文化周”、“廉政文化建设宣传教育月”等主题活动,  营造浓厚的校园廉洁氛围。绍兴市教育局会同市纪委组织开展了全国中小学生廉洁文化书法创作邀请赛,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参赛作品6.7万余件。浙江理工大学校  园“尚廉·修德·明志  ‘廉文化’”荣获了2011年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

   (五)具有教育特点的惩防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地各高校抓住监督、改革和惩处三个重要环节,加快构建具有教育行业特点的惩防体系。一是加大监督力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深入开展“三谈一述”工作,2011年全省各高校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707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933人(次),诫勉谈话61人(次),领导干部述廉述德述职2652人(次)。加强审计监督,部署各地联动开展中小学财务审计,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对下属中小学的一轮审计。继续组织实施省属高校预决算“四年一轮’’审计。二是注重改革创新。各地、各高校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努力探索反腐倡廉建设有效的工作机制。绍兴文理学院开发了全国高校首个“预防腐败网络监管平台”,将学校的各类招标、采购、拍卖(招租)等业务集中在一个平台上实现,充分发挥科技防腐的作用。嘉兴市积极探索市、县联动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和内部审计等方面开展工作联动,发挥工作合力。三是严肃查处案件。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重视信访举报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办理”的原则,采取自办、督办、转办等形式,及时处理信访举报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大案件初核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2011年,全省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来信来访28 30件(次),立案129件,处分党员干部1 3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6人,  乡(科)级干部61人,挽回经济损失2290多万元。

    全省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认真履职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加强业务培训等,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  当前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亟待解决和加强,如基建工程、物资采购、食堂管理等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仍呈多发态势,择校乱收费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违规收费观象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现象比较普遍,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学术不端行为防范等问题有待于我们深入研究。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2年主要任务

   2012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的部署,把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贯穿于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一)在监督检查上下功夫,切实保证上级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职能部门加强对国家、省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使上级各项重要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1.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政治纪律教育,  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政治立场,把握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领导责任,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切实加强对校园宣传文化阵地特别是讲坛、讲座、论坛、报告会和校园内部网络的管理,坚决抵制各类错误思想在校园内传播,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2.加强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高校学生临时伙食补贴制度。开展对国家中职助学金、普通高中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内部控制和社会监督,防止出现冒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问题。要抓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专项资金、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等各类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要继续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专项审计调查,把近几年教育部、教育厅出台的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  清理和规范青少年假日活动中心、加强义务教育社会捐助资金

 管理、加强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和规范公办中小学服

 务性和代收费管理等文件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

   3‘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教育规划纲要实施和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重点检查1 3项国家级和31项省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深化教育系统纠风治乱工作

   教育事关千家万户,教育行风直接反映教育的形象。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深化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教育乱收费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看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要认真贯彻落买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落实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择校生比率下降到5%以下或大幅度下降。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坚决落实择校与收费完全脱钩的规定。严肃查处各类与择校相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坚决制止以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收特长生、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等方式的乱收费行为。严格教育基金会的管理,完善基金会章程,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教育基金会“阳光运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各项工作,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择校乱收费问题。

   2.着力解决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和有偿家教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会同市场监管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种乱办班和中小学补课收费等问题的专项整治。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课,严禁公办学校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校外机构利用学校场地举办有偿补课等行为。要加强教师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将抵制有偿补课作为教师职业行为的一项基本要求。

   3.着力解决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科学制订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合理确定教辅材料范围,做好教辅材料无偿代购服务,鼓励有条件地方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教辅材料,规范教辅材料编写行为,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监管。各地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规定,确保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和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着力解决改制学校乱收费问题。要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加快推进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步伐,确保2012年秋季开学前完成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确保择校生招生比例下降到20%,  即占招生总数的比例控制在16.5%以内。要加大对以改制为名高收费、乱收费的治理力度。

   5.切实加强对中小学食堂的管理。中小学食堂事关广大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社会关注程度高。要从永康市  中小学食堂回扣案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的管理。中小学伙食费要严格按照服务性和代收费管理的规定,按成本收取,不得营利。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的采购要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对食堂采购的数量、价格、采购地点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要严格执行教职工就餐与学生同菜同价制,杜绝各类侵占学生伙食费问题的发生。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食堂财务收支、食品质量和安全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食堂财务纳入教育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

   (三)在强化薄弱环节上下功夫,全面深化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要按照贺国强同志在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抓住高校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把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关口,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求得突破。

   1.强化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管。当前,一些干部和专业人员的科研经费管理意识淡薄,重申请、轻管理,科研经费支出不规范现象比较突出,社会议论较多。  因此,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健全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机制。要完善科研经费使用规则,健全和落实科研经费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制度,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财务和科研管理等部门要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重大科研项目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发生各类违规行为。加强对高校党政“一把手”,科研、财务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法纪教育,加强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强化高校附属单位和校办企业的监管。近年来,高校附属单位和校办企业管理方面暴露出不少问题,也发生了的一些违纪违法案件,有的涉及金额较大。要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要求,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在学校与附属单位(企业)之间设立“防火墙”。加快推进附属单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建立健全附属单位(企业)内部运行管理制度。各高校要认真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切实力p强对附属单位(企业)重大投资、企业改制、产权交易等经济行为的监管,依法开展投资效益考评,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

   3.加强高校学风建设。这几年,高校教师的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玷污了教育神圣的殿堂,严重损害了高校的形象。各高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制订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加强学风肄设的内部管理机制,实现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要改进科研评价机制,坚持正确导向,实施学术活动全方位监督和约束,建立教师科研诚信档案。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严肃处理高校中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要积极探索学风建设的有效形式,努力把优  良学风内化为高校教师的自觉行为。

   4.加强高校民主管理。各高校要以深化信息公开、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为抓手,强化民主治校,加强与“三公开’’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切实保障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同时,要针对学校管理重心下移的实际,积极推进二级单位的公开工作,加强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完善符合学校实际的章程,理顺学校内部关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四)在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上下功夫,扎实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廉政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要以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为目标,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继续深化

 “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努力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1.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教育。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引导领导干部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纯洁性。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教育。深入开展教师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选树师德建设先进典型,  弘扬高尚师德。深入开展大学生廉洁修身教育,积极推动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廉洁教育融入学校课堂教育、学生管理和学生生活全过程。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先进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

   2.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贯彻廉政准则,全面落实《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行为。加强专项治理工作,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和公务用车问题的专项治理,巩固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3.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要抓住新生入校、学生入党、考核考试、毕业实习、就业择业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校报、校刊、板报橱窗、广播电视、校园网等宣传阵地作用,加强廉洁教育专题网站、网页和栏目建设。要大力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努力打造一批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品牌项目,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校园氛围。积极推进廉政理论研究,为反腐倡廉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保证。

   (五)在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应该说,全省教育系统已基本建立起具有教育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今年要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为抓手,继续深化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谋划好惩防体系建设  2013—2017工作规划。

   1.要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2012年,各地各高校要在去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把握工作规律,加大工作力度,把工作重点转到长效机制建设上来。按照中央纪委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具体意见,着力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加强风险预警、风险控制和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防控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规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  强化组织监督。要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强化自我监督。积极开展巡查工作,总结巡查工作经验,完善巡查工作制度,运用好巡查工作成果,创新巡查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巡查工作实际效果。

   3.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重点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规律,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有效防止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要通过查办案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共同开展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加强信访监督,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坚持信访工作通报和督办制度,提高信访工作实效。

   (六)在提高适应能力上下功夫,全面加强教育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把力p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全面提高教育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要组织教育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特别是要加强对新任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培训。要把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同时,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成长创造条件,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同志们,  当前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做好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  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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